一 人民生活入志的目的及設置
人民生活是社會生活的一個重要方面。隨著社會的進步,人民生活水平是否全面提高成為國家和地區(qū)進步的根本性標志之一,人民生活方式變化成為直接影響國家與地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的重要因素。舊志極少設此目,僅見明萬歷《廣平縣志》設有“人民志”,記載人民的居住、生活及各種負擔等。民國11年(1922年),傅振倫草擬《河北通志例目》,主張設“民生略”,“民生略上”記社會經濟,分為生產方面、交易方面、分配方面、消費方面;“民生略下”記社會活動,分為黨務活動、新聞事業(yè)、教育、衛(wèi)生、救濟事業(yè)。民國18年(1929年),蔣夢麟在浙江省政府提議方志新體例及進行辦法一案,提出解散方志舊體,分編年鑒、專門調查和省史“三書”,其中省史設有“民生志”。對“民生”的涵義,在年鑒門目中解釋為包括生活程度、職業(yè)分配、物價工資、財產之調查或估計及其與人口之比例、救濟。民國方志雖未遵此而行,但從方志發(fā)展演變大勢考察,其論有拓荒的意義。民國24年(1935年),李泰棻纂《陽原縣志》首創(chuàng)“生活門”,在“飲食”目下,分記貧民、中產階級、富家的生活狀況,體現其創(chuàng)新精神和時代特色。
有不少首輪志書設立了人民生活志,體現了新時代志書對民生的重視。但有設在社會部類的,有設在經濟部類的經濟綜述中的,也有分開兩處記述人民生活的,設置不一。造成這種情況的重要原因,是因為志書采用的統計數字,來源于國家的統計報表,受到統計分類制約的影響。按國家統計部門統計分類,在國民經濟統計主要指標中,有國民收入形成及分配指標;在人口與社會統計主要指標中,又有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指標。志書篇目設置不必完全照套統計分類,而是應該從科學分類上讓統計報表為志書篇目服務。人民生活是社會生活的重要方面,歸屬于社會部類一處記述為好。
人民生活的內涵包括許多方面,既包括物質生活,也包括精神生活,教育發(fā)展、衛(wèi)生保健、旅游休閑、體育娛樂,無不屬于人民生活的內容,不少內容在其他部類中得到記述。社會部類的人民生活主要是指物質生活方面的情況,主要內容是城鎮(zhèn)居民的收支情況。通過對物質生活的記述,也可以反映出精神生活的變化,如消費支出的門類(醫(yī)療、教育、通訊、娛樂、旅游等)和比例,就能夠從一定程度上說明精神生活的內容和檔次。
新方志關于人民生活的記述方式,大體有三種類型:一是按階層分職工生活、農民生活兩部分進行記述;二是按時期劃分為新中國成立前的人民生活、新中國成立后的人民生活兩個時期進行記述;三是按項目分為人民經濟收入、消費結構及消費水平等進行記述,這一類型較詳細的,包括有存款、飲食、居住、衣著乃至日常用品等內容。
首輪志書對人民生活的篇目設計有其時代背景,多數志書的“人民生活”按“農民生活”和“職工生活”兩大類記述,這是因為計劃經濟時代是以農業(yè)人口與非農業(yè)人口兩大社會階層作為社會成員的基本構成,這樣劃分符合當時的歷史實際情況。第二輪志書普遍記述的是改革開放期間的情況,這期間社會的階層構成發(fā)生了巨大的變化。根據社會科學界的研究,我國社會現階段分為十種社會階層,不同社會階層的人群收入水平、消費結構有很大差別,不同地區(qū)的收入差距也有所擴大。因此,要客觀地記述這一時代的變化,記述好各地不同階層人群的實際收入與消費狀況,使用第三種類型較為恰當。其篇目設計可分為收入水平、消費水平兩部分。
人民生活的編寫應是文字和數字相結合,文字和圖表相結合。統計數據是重要的組成部分,應由國家統計部門的匯總統計指標、抽樣調查數字組成。同時,在文字上,應有點面結合的記述。關于點的記述,指的是重點調查和典型調查的內容。各種統計和調查的方法,各有長處與不足之處。在實際應用中,要根據記述目的和調查對象的具體情況,靈活地加以綜合運用,并要注意選取反映城鄉(xiāng)人民日常生活狀況有代表性的圖片入志,以增強存史資料的直觀性。對一些涉及民族關系的重大事件的記述,要依據國家統計部門關于居民收支統計指標的基本數字。
各地統計部門對無法進行全面統計的事項進行抽樣調查的數字,是記述人民生活水平的輔助內容。抽樣調查的優(yōu)點在于比較節(jié)省人力和時間,而且可避免層層匯總上報,受人為干擾的可能性較小。但調查的指標數量和進行推斷的層次都不宜過多,這是它的局限性。
有關部門按修志部門要求進行調查,或由修志部門直接進行的重點調查和典型調查,特別要注意根據本地區(qū)的社會階層組成特點進行分類個案調查,調查結果同樣是對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史料價值的輔助內容。典型調查可以使志書記述做到點面結合,對于提升志書質量、體現志書內容的科學性有重要的作用。但典型調查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調查者的主觀意識,如果調查研究問題的態(tài)度比較客觀,深入實際的作風比較嚴謹,運用此種方法便可以取得較好的結果,否則分析的結果容易產生較大的偏差。
第二輪志書對城鎮(zhèn)居民收支結構的新變化、收支結構的新特點、生活條件的改善、消費方式的變化,乃至收不抵支問題、貧困人口問題的存在,應予以反映。首輪志書很少反映人民生活中存在的問題,第二輪修志應有這方面的資料,并記政府所采取的措施。記述中要注意處理好與其他相關專章的交叉關系,如述及貧困人口問題與最低生活保障,在本處主要記述貧困人口的分布范圍及基本生活狀況。
二 收入水平的編寫
在被納入國家統計口徑的國民經濟統計主要指標中,反映人民收入水平的數據,有反映國民收入的指標和反映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的指標。反映國民收入的指標,包括國民生產總值(即GDP,是反映初次分配收入總和的指標)和國民可支配總收入(即GNP,是反映再分配后國民收入的指標)。地方志關于這一部分的內容,一般收于經濟部類。反映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的指標,可以作為志書記述人民收入水平的基本內容。
居民收入水平指標包括如下要素:
?。ㄒ唬┏擎?zhèn)居民可支配收入
這是指一定時期內,居民家庭在支付個人所得稅、家庭副業(yè)生產支出等費用后,所余下的實際收入,是反映城鎮(zhèn)居民家庭實際收入水平的指標。按最低收入戶(含困難戶)、低收入戶、中等偏下收入戶、中等收入戶、中等偏上收入戶、高收入戶、最高收入戶的收入等級分類,記述其實際收入。實際收入包括:居民的勞動收入(包括工資及補貼收入、其他勞動收入),私營、個體經營者的經營凈收入,財產性收入(利息收入、股息收入、紅利收入、租金收入、保險收益、其他投資收入、知識產權收入、其他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包括養(yǎng)老金或離退休金、社會救濟收入、辭退金、賠償收入、保險收入、失業(yè)保險金、記賬補貼、贍養(yǎng)收入、親友搭伙費、捐贈收入、提取住房公積金、其他轉移性收入等)。
?。ǘ┏擎?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這是根據城市住戶抽樣調查所取得的調查戶可支配收入之和按調查戶人口平均計算的,是反映城鎮(zhèn)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的指標。
?。ㄈ┺r村居民家庭純收入
這是指一定時期內農村居民全年總收入扣除相應的各項費用性支出(包括家庭經營費用支出、生產用固定資產折舊、稅收、上交集體承包任務、贈送農村外部親友的支出)后,歸農民所有的收入,是反映農村居民家庭實際收入水平的指標。按最低收入戶(含困難戶)、低收入戶、中等偏下收入戶、中等收入戶、中等偏上收入戶、高收入戶、最高收入戶的收入等級分類,總收入包括基本收入(指農民勞動者在本地企業(yè)和外出從業(yè)得到的收入和家庭經營農林牧副漁業(yè)的收入)、轉移收入(包括在外人口寄回和帶回收入、農村以外親友贈送的收入、保險賠款、救濟金、救災款、退休金、撫恤金、五保戶的供給、獎勵收入、土地征用補償收入等)、財產性收入(包括利息、股息收入等)。
(四)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
這是根據農村住戶抽樣調查所取得的調查戶人口平均純收入,是反映農村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的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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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根據收入累計百分比為縱坐標與人口累計百分比為橫坐標的對應關系,描繪出一條曲線,稱為洛倫茲曲線。它是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平均程度的指標。洛倫茲曲線與45度線之間的面積與洛倫茲曲線與橫坐標之間的面積之比就是基尼系數?;嵯禂翟酱?,說明收入分配越不平均;基尼系數越小,說明收入分配越是平均。
除此之外,記述生活水平的基本特征,既要反映本地區(qū)收入的平均水平及總體特征,也要反映不同行業(yè)、不同區(qū)域的收入差別。根據國家發(fā)改委2005年發(fā)布的報告,我國居民收入存在六方面的差距:全社會性收入(居民收入基尼系數超過0.41,距合理區(qū)的上限);城鄉(xiāng)居民收入(城鎮(zhèn)居民年遞增8%~15%、農村居民年遞增4%~5%);行業(yè)人均年工資(機關干部1.6萬元、事業(yè)單位約1.5萬元、企業(yè)約1.4萬~1.5萬元、大行業(yè)超過6萬元);職業(yè)(企業(yè)高級管理層和一般職位之間收入差距在20倍以上);財富分布(10%的城市居民占有全部城市財富的45%,另有10%的城市居民只占有全部城市財富的1.4%);財政分配、勞動分配(國家財政收入2000年為13萬億元,2004年為26萬億元;工資占GDP的比例1989年為15%,2003年為12%)。這個數字還是在各種崗位外收入、非正常收入難以準確估計的情況下統計出的。
記載人民生活應如實記載存在這種差距的事實,但又不可能按以上六個方面全面地進行記述??稍谟浭雒嫔锨闆r的同時,注意針對地方特點,圍繞某些突出的地情選擇專題(城鄉(xiāng)之間、地區(qū)之間、行業(yè)之間、高低收入之間)作調查統計。在記述中要做到有面有點,反映不同時期、不同地區(qū)和不同職業(yè)的群體之間的收入差別。如廣東《豐順縣志》居民收入一節(jié),設有農民收入、職工收入、個體勞動者收入三目。農民收入述及1978年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后,農戶家庭自營收入逐年增加,列有“豐順縣農民各年度人均年產值及年收入統計表”、“各鄉(xiāng)鎮(zhèn)人均收入比較表”。又述及本縣各鄉(xiāng)鎮(zhèn)農民收入水平不平衡,列舉經濟富裕地區(qū)的湯坑鎮(zhèn)與老少邊窮地區(qū)的茶背鄉(xiāng)1987年人均收入作對比。收入懸殊的情況越往后越明顯,同一地區(qū)不同個體的情況也是如此。豐順縣屬于廣東省貧困縣之一,該志還記述了人均收入在200元以下的管區(qū)數、貧困戶數和人口數,以及分別占總戶數、總人口的百分比,附有“1987年全縣人平均收入150~200元的村莊統計表”、“1987年三個鄉(xiāng)鎮(zhèn)108戶農村住戶收入情況統計表”,形象、直觀地反映了這一時期農民收入狀況及地區(qū)水平。
對于收入水平難以掌握全面數據的,可以采用調查或抽樣的形式。但在記數字或載用表格時,應說明抽樣調查的范圍(樣本戶數量)及構成(各種類型樣本戶的數量及在調查總量中所占的比例);調查對象應具有典型性,要有說服力。如江蘇《如東縣志》運用了縣城12個有代表性的企事業(yè)單位1980年職工月工資調查,列表標明各單位的性質、工資形式及最高工資、一般工資、最低工資和平均工資的金額,清楚地反映了各單位之間職工工資的差別以及各行業(yè)工資水平的高低。該志還收錄對縣城幾個居民小組生活狀況的調查、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農村生產大隊40年間全部住房及主要用物(如手表、自行車、縫紉機)的調查,從不同側面反映了某一社會時期人民生活基本狀況。
三 消費水平的編寫
被納入國家統計口徑的人口與社會統計主要指標中的居民消費水平和生活質量指標,包括城鎮(zhèn)居民家庭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生活消費支出、恩格爾系數、城鄉(xiāng)人均居住面積、購買力、城市人口用水普及率和城市用氣普及率。前三項統計從宏觀上反映了消費水平和消費結構的基本狀況,加上購買力,都可以作為消費水平的基本內容。其余三項統計則視志書設計情況而決定其記述位置。一般來說,這三項均可放在城鄉(xiāng)建設中記述,其中城鄉(xiāng)人均居住面積也可放在人民生活的居住情況中記述。
?。ㄒ唬┏擎?zhèn)居民家庭消費性支出
這是指一定時期內城鎮(zhèn)居民家庭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支出,包括購買商品的支出和購買服務等非商品性支出。在國家規(guī)定的統計項目中,關于消費結構的消費品,分為食品(含糧食、肉禽及其制品、蛋類、水產品、奶及奶制品)、衣著(含服裝)、家庭設備用品和服務(含耐用消費品)、醫(yī)療保健、交通和通訊、娛樂文教服務(含文娛用耐用消費品)、居住(含住房)、以旅游為重點的雜項商品及服務等八類。以上是城鎮(zhèn)居民消費水平的記述內容。
(二)農村居民生活消費支出
這是指一定時期內,農村常住居民家庭用于日常生活的實際支出,包括用于吃、穿、住、燒、用等生活消費品和文化、生活服務的貨幣性消費和實物性消費。在國家規(guī)定的統計項目中,關于消費結構的消費品,分為食品(含主食、副食、其他食品、在外飲食、其他)、衣著、居住(含住房、電費、水費、燃料、其他)、家庭設備用品和服務(含耐用消費品、家庭日用雜品)、醫(yī)療保健(含醫(yī)療衛(wèi)生保健用品、醫(yī)療保健服務費)、交通和通訊(含交通和通訊工具、交通費、郵電費、交通和通訊修理費)、文化教育娛樂用品及服務(含文化教育娛樂用品、文化教育娛樂服務、學雜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八類。以上是農村居民生活消費水平的記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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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指居民的食品支出占全部生活消費支出的比重。食品支出所占比重較大,則表明居民生活水平較低;反之表明居民生活水平較高。恩格爾系數分別按城市居民、城鎮(zhèn)居民、農村居民進行統計,采用百分比表示。
?。ㄋ模┏青l(xiāng)居民人均居住面積
這是反映城鄉(xiāng)居民居住水平的指標,是用家庭住房的居住面積除以家庭的常住人口求得。居住面積僅指居室的室內面積,不包括房屋結構占用面積及廚房、衛(wèi)生間等輔助面積。住房情況是改革開放以后人民生活變化最大的方面之一,統計口徑及統計方法也不斷進行調整。例如,近年來,隨著住房條件的改善和人們對住房條件要求的提高,在統計中逐步改為以使用面積作為反映城鄉(xiāng)居住水平的主要指標。志書可按城市、城鎮(zhèn)、農村等欄目分別統計一定時間內的戶數、人數及人均住房使用面積的平方米數。如有可能,應通過抽樣調查作更為詳細的記述。城鎮(zhèn)居民家庭年末居住情況,應記調查戶數,現住房總建筑面積及人均面積(平方米/人),現住房總使用面積及人均面積(平方米/人)。由于改革開放以后實行住房制度改革,房屋產權多元化,因此,可按房屋產權性質,分為租賃公房、租賃私房、原有私房、房改私房、商品房及其他記述;可按住宅建筑式樣,分為單棟住宅、四居室、三居室、二居室、一居室、普通樓房、平房及其他作記述;可按衛(wèi)生設備情況,分為無衛(wèi)生設備、有廁所浴室、有廁所無浴室、衛(wèi)生設備公用記述;可按炊用燃料使用情況,分為管道煤氣、液化煤氣、煤、其他記述;可按通信設備使用情況,分為無電話、固定電話、移動電話、使用互聯網(均按每百戶使用數統計)記述。
?。ㄎ澹┵徺I力
主要指耐用消費品的購買力。首輪修志記述的耐用消費品項目,主要包括電視機、大衣柜、縫紉機、手表、自行車、摩托車、收音機、收錄機、洗衣機、照相機、冰箱、電風扇等。隨著社會的發(fā)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記述耐用消費品的項目應有所增減。一般來說,減去的有大衣柜、縫紉機、手表、自行車、收音機、收錄機、電風扇等,增加的有成套家具、小汽車、組合音響、影碟機、電腦、中高檔樂器、微波爐、空調器、淋浴熱水器、排油煙機、健身器材、移動電話等。按收入水平分組,統計每百戶年末擁有量。
記述消費水平的模式可以更為靈活,項目也可以更為詳盡?!睹忌娇h志(1988—2000)》設“消費生活”專章,各項消費中的飲食消費含有火鍋消費、酒消費,家庭用具消費中含有信息設施、家庭保健用具等,具有地方特色和時代特色。
首輪志書記生活消費品,由于在計劃經濟時期實行定量供應,較易得到較為準確的統計數字。改革開放以后,由于市場供應放開和人民生活方式趨向多元化,不容易掌握宏觀數字,微觀情況也趨向復雜。第二輪志書應當尋求能夠較好反映這種新時代特征的形式。比如,首輪志書記述中,對副食品消費統計項目包括鮮肉、蛋品、水產品、食糖、飲料酒、家禽、植物油等,大部分都屬于計劃分配的。改革開放以后,群眾飲食結構、飲食消費方式都發(fā)生很大變化,對這類數字不可能得到一個全區(qū)域的準確統計數字,但可以通過對不同社會群體的食品消費方式及消費水平的抽樣調查,對新興的飲食方式的消費水平進行市場調查,也可以按國家現行統計標準規(guī)定項目,通過對居民家庭生活定向跟蹤抽樣調查去反映。
(編校:閔潔 審核:張晶萍 排版:劉云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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