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做好《黨史學習教育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工作,2024年2月27日,中共平頂山市委黨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召開專題會議,組織全體黨員干部集中學習《條例》,室主任蘇紅英主持會議。
蘇紅英指出,《條例》于2024年2月5日發(fā)布,共6章34條,對黨史學習教育的領導體制和工作職責、內(nèi)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監(jiān)督等作出全面規(guī)范,是做好新時代新階段黨史學習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和有力制度保證。全體人員要充分認識《條例》的重要意義,通過開展知識測試、組織宣教活動、參觀紅色教育場館等方式,抓好《條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
一是加強學習教育。通過史志大講堂、周一例會、理論學習中心組、黨支部“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等形式組織專題集中學習,要求全體黨員干部職工系統(tǒng)全面學、原原本本學,準確把握《條例》核心要義和精神內(nèi)涵。二是廣泛開展宣傳。通過黨史宣傳教育“一、二、三”系列活動,即一場《條例》學習知識測試、兩次黨史專題征稿活動(‘橋’見黨史、永不消逝的電波專題征稿活動)、三種黨史學習教育平臺(官方網(wǎng)站、微信公眾號、學習強國平臺),結合史志“七進”、黨員雙報到、創(chuàng)建文明城市等契機,持續(xù)廣泛開展宣傳,為《條例》的貫徹落實營造良好輿論氛圍。三是強化使命擔當。充分利用《條例》頒布實施有利時機,積極履行黨史方志部門“為黨立言、為國存史、為民修志”職責使命,聚焦主責主業(yè),狠抓工作落實,積極推進黨史三卷、年鑒和市委工作紀事等黨史方志書籍編纂工作,并通過網(wǎng)站、微信、期刊、電視、廣播等媒體,把黨史方志最新研究成果宣講出去、傳播出去,不斷開拓黨史方志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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